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浙水人〔2009〕73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总站、中心: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省委、省政府于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以下简称《意见》),现结合我省水利实际,就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意见》精神,增加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意见》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提出实施“365安全生产行动计划”,以“三个确保”为目标,突出“六大重点领域”,强化“五项安全措施”,是我省多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深化,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意见》,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
二、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行分析对照,围绕解决理念、体制、机制、安全投入、监督管理、队伍建设、考核机制、组织领导等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要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抓工作、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规定,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并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到每一岗位和个人。要强化水利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要结合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推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水利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2009年11月21日,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了瓦斯爆炸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2009年11月14日,温州绕城高速的一座在建高架桥发生倾斜和坍塌,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各地、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其他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从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度措施、安全防范、检查督促和治理隐患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以水利施工、病险水库、农村水电、水文测报、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为重点,组织做好水库、水电站、河道、涵闸运行管理、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以预防高处坠落、围堰垮塌、基础开挖、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为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落实完善施工防护和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深入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认真治理安全隐患,做到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