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考核表彰的通知
(浙水农〔2009〕59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在各级水利部门共同努力和全社会广泛支持下,提前圆满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目标,根据《关于评选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水农〔2009〕57号),通过各市审核推荐,厅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领导小组综合考核评议,经研究,确定桐庐县水利水电局等16个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叶青等80名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各级水利部门和从事农村饮用水工作的同志要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弘扬“求实、负责、献身”的水利精神,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附件:1、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先进集体
2、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先进个人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先进集体
16个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先进集体(排名不分先后)
1、桐庐县水利水电局
2、富阳市水利水电局
3、余姚市水利局
4、奉化市水利局
5、洞头县农林水利局
6、长兴县水利局
7、嘉善县水利局
8、绍兴县水利水电局
9、东阳市水利局
10、永康市水务局
11、浦江县水务局
12、江山市水利局
13、定海区水利围垦局
14、临海市水利局
15、龙泉市水利局
16、景宁县水利局
附件2:
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先进个人
(共80名)
一、杭州市(7名)
叶青(杭州市)、金佩英(余杭区)、陈民(桐庐县)、余绵德(淳安县)、赖建军(建德市)、汪国良(富阳市)、俞嘉庆(临安市)。
二、宁波市(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