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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电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农村水电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水电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农村水电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浙水电管〔2009〕33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切实做好我省2009年度农村水电年报统计工作,根据水利部水电局《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农村水电统计汇总工作的通知》(水电综便〔2009〕6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年报工作的重要性

  水电统计年报是反映我省水电开发现状的权威性资料,报表数据对我省水电开发和管理有重要指导意义。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年报统计工作,落实专人,配备必需设备,保质保量做好这项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2009年度“新增与减少电站”情况的统计工作。“新增与减少电站”反映2009年度水电站投产与报废情况,填报时要确保数据平衡,即:2008年年报统计数据+2009年新增数据-2009年减少数据=2009年年报统计数据。

  2、做好装机1000kW以下电站的解包工作。装机1000kW以下电站进行打包统计的方法已不符合目前水电发展方向,按照水利部水电局水电综便[2009]68号要求,2009年度将着重做好这些电站的解包工作。解包过程中若发现数据不平衡的要据实填报,并说明原因。

  3、做好统计软件使用的培训工作。各市应组织做好所属各县(市、区)年报统计员的培训工作。其中年报指标“电站基本属性表”中“站址所在行政区划名称”改为“站址所在乡”、“站址所在村”两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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