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浙江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学习方面。是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是否自觉参加开展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联系实际解决自身的不足;是否勤奋学习科技文化、经济法律和业务知识等各方面的知识及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3、工作方面。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履岗尽职,务实清廉,勤奋实干,勇于进取,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4、遵纪守法方面。是否严格遵守维护党章和遵纪守法,做到依法行政、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起好表率、示范作用,勇于同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5、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是否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是否坚持求真务实,牢记“两个务必”;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和解难事,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带头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公民道德规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这次主要是对2008、2009年度党员情况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各单位党委(总支)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可结合各单位年终总结和考核工作进行。评议工作要在2010年3月底前完成。

  1、准备阶段。厅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本单位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计划,明确本单位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搞好动员。

  2、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学习《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党内规定,学习王彦生、陈柱平、钟伟民和毛文国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参加民主评议工作的自觉性。

  3、总结自查阶段。每个党员要对照评议内容及要求,认真进行自我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形成书面自我总结材料,报送党支部审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