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管理。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后,要求劳务企业及时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总承包企业以项目为单位落实劳务人员实名管理制度,对建筑务工人员身份信息、信息卡、劳动合同、综合保险、持证上岗、工资发放等进行规范管理。
2.完善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实施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持证上岗制度。
3.完善建筑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监控管理体系建设。
4.规范劳务企业管理,切实发挥劳务企业在建筑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技能培训和用工管理方面的作用。
5.加强建筑务工人员技能培训和岗位教育工作。加强建筑工人培训力度,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施工企业多层次培训体系,在具备条件的工地开办建筑工人业余学校,加大建筑工人的职业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推进普通建筑工人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工人持证上岗。
高度重视新进工地和转岗工人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以企业、项目、班组三级教育为依托,推行上岗前办理一张信息卡、观看一次安全警示录像片、听一次安全专题讲座、参加一次以消防、用电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演练等“四个一”岗前培训标准。
五、工作步骤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此次新区建筑市场整顿规范工作安排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2011年1月至6月。
1.成立组织机构。2月中旬前,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新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在区建交委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检查和推进。
2.制定工作计划。2月底前,根据市相关管理部门制定的方案,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自查方案,启动整顿规范工作。
3.组织自查和检查。3至6月,根据工作计划和自查方案组织对辖区内各类建筑工程、建筑企业及相关企业开展自查和系列专项检查,做到全覆盖、底数清、项目清、问题清。每月底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提高阶段。2011年7月至10月。
1.针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研判重点,实施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迎接市相关条线的抽查,学习、推广有关条线和兄弟区县好的做法。
(三)巩固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
1.及时分析、总结自查阶段和提高阶段中的经验和教训。以书面形式向市领导小组汇报整顿辖区内建筑市场的结果以及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工作。
2.将整顿建筑市场中好的做法,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巩固一年集中整治的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一)思想保障。各级领导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高度重视建筑市场整顿工作,把此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积极动员,认真谋划,扎实推进,有效组织开展各项整顿规范工作。
(二)组织保障。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街镇、园区开展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做好综合协调、沟通和推进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机制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相互促进,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工作信息定期报告、通报制度、专项整治部门联动制度以及整顿规范工作督察与考评制度,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四)资金保障。区镇两级政府要支持各部门、单位落实开展建筑市场整顿规范工作的必要经费。原则上,实施部门预算的区级部门和开发区工作经费由区财政保障,镇工作经费由镇人民政府保障。
附件:1.浦东新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任务分解表
2.浦东新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