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桂林市代表团工作机构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9〕16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桂林市代表团工作机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桂林市代表团工作机构方案
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09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在南宁市举行。为认真做好我市参会工作,特制定桂林市代表团工作机构方案如下:
一、成立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桂林市代表团
团 长:刘 君 市委书记
李志刚 市长
副团长:束 华 市委副书记
黄俊华 副市长
秘书长:赵国宝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由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签约项目客商;十二县五城区项目联络人;新闻记者及工作人员组成。
代表团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国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司筱莉、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刘涛、市博览局副局长周英、市台办主任刘汉军、市新闻办主任陈松、市政府驻邕办事处主任杨河兰担任。
办公室主要负责代表团日常工作;保持与中国-东盟博览会自治区组委会的联络;负责与各工作组的联系和协调;市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安排;以及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
二、市代表团工作机构职责
市代表团办公室下设招商工作组、展务工作组、宣传组、综合组、驻邕办事组、稳定组。
(一)招商工作组
组 长:刘 涛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副组长由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农业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台办各1名领导,以及相关县、区领导和铁山、苏桥、秧塘园区领导担任。
工作人员由市投资促进局4人,以及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农业局各1人组成。
招商工作组主要负责保持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投资促进部、自治区投资促进局的联络;负责推介我市投资环境,发布项目招商信息,举行项目对接洽谈,桂林市项目的招商、组织、签约和桂林市推介会的筹办工作;桂林市投资环境推介、市领导讲话稿和多媒体的准备;以及市领导交办的任务。
办公地点设在市投资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