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9〕20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冬季历来是我市火灾的多发期和亡人火灾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确保我市火灾形势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09年12月上旬至2010年2月底,在全市开展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现将《桂林市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十二月四日
桂林市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11.13”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冬季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因火灾造成的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确保重要季节以及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消防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不断巩固和推广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消防安全保卫成功经验,强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紧紧围绕冬季防火工作重点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不断加强城乡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冬季防火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采取最有力的工作措施,努力保持我市火灾形势稳定,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群死群伤火灾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为构建和谐桂林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全市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黄济贤任组长,副秘书长褚民、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小平任副组长,市发改委、教育局、规建委、安监局、交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民政局、旅游局、广电局等单位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负责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数据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百日村寨无重大火灾”活动工作。龙胜、资源和临桂三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百日村寨无重大火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