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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明节和三月三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

  (二)要加强值守。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从现在起在整个春防期间要切实加强防火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主管领导要亲自坐镇指挥中心带班,各岗位值班同志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密切保持和上级森林防火办公室的联系,有重大紧急情况要随时报告。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地要及时掌握和上报火情动态和扑救进展情况。火情信息和卫星热点核查情况随时上报,坚决杜绝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等重大责任问题。
  清明节和“三月三”高森林火险期间,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防火办主任一律不准请假外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一律取消休假,外出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各级防火办值班人员必须熟悉业务,并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及时核查、反馈卫星监测热点信息。各瞭望台(哨)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护林员、巡逻人员要全部到岗、全天候值勤。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和下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值班和带班情况的抽查检查;对擅自离岗、漏岗、脱岗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要科学扑救。市消防支队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清明节及“三月三”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扑救森林火灾,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周密组织,科学指挥原则,努力提高扑火作战的科学性、有效性、灵活性和安全性。结合火场情况和火灾扑救工作实际,实施科学有效的灭火战法。要教育和要求扑火人员,切实增强火场紧急避险意识。一旦发生火灾,扑火指挥员要充分考虑火灾扑救中各种不利条件,预防火场态势出现变化,提早制定各项应对措施,要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避免扑火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严禁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者直接参加扑火。
  (四)要规范报送信息。要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整理火警火情信息,按时、准确、规范报送,杜绝瞒报、谎报、迟报。要依规定程序、渠道报送信息,各级党委、政府接到森林火灾信息后,要在向同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情况、征询意见后,及时向上一级党委、政府报告。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报送火情,确保火情信息的完整、准确、规范。特别是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要组建专门的火情信息工作组,专职火情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和报送。
  (五)要加强问责督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要求,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政府、部门、指挥部成员,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负。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检查,狠抓薄弱环节。在“两节”期间,各县、区要切实组织得力领导和骨干人员分组、分片包干负责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督查工作,对违规用火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进行处罚;对因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情隐瞒不报、扑火组织不得力,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森林火灾频发和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有关行政首长和分管领导,要严格责任追究。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对责任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督查,对督查情况要做到有文字、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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