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级重点项目联合审批常态化工作机制的通知

  (三)提高活动现场的审批效率。市级各审批部门要按照“五个非常”的要求,对各县区、各部门参加联合审批活动的项目进行现场咨询、审查、审核,能现场审批的要立即办理,不能现场审批的项目,要明确提出和积极完善审批条件,并承诺在符合审批条件后办妥项目审批手续的时间期限。
  (四)做好活动成果的统计工作。联合审批活动结束后,市级各审批部门要将当月联合审批活动情况提供给市发展改革委、市项目办,以便汇总后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
  七、联合审批活动的其他事项
  (一)每次联合审批活动前3天,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通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
  (二)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由各县区和市直各项目主管部门通知,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参加联合审批活动。
  (三)每月联合审批活动期间,请北海日报社、北海人民广播电台、北海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报道。
  (四)今年8月份的市级联合审批活动安排在8月19日上午,不再另行通知。请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联合审批活动。
  (五)未尽事宜,请与市项目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联系。
  市项目办联系人:宾晓莹,联系电话:2060723,传真:2055472。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叶长庆,联系电话:3211162,传真:3211162。

  附件:2011年×月北海市项目前期工作联合审批活动对接计划表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附件
  2011年×月北海市项目前期工作联合审批活动对接计划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总投资(万元)前期工作进度联合审批活动内容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及联系电话
请求审批事项咨询事项
 一、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       
1        
2        
3        
 二、市级层面重大项目       
1        
2        
3        
 三、中央投资扩内需项目       
1        
2        
3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