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制定本市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场所。
(八)组织本市人民防空、防灾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定有关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防空、防灾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负责民防教育培训场所的建设、管理;负责民防志愿者队伍的建设、管理;负责民防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
(九)承担市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防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
(十)负责本市人防、民防建设资金的计划、管理和使用;负责人防、民防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十一)承办市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2个科级职能机构:
(一)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干部、党务、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监管人民防空国有资产;负责人民防空财务计划、会计核算、统计及直属单位财务监督、审计;制定和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和质量监督。
依法受理并限量办结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其他相关部门完成有关联审、联办事项;受理有关许可政策法规、办件咨询;完成本单位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指挥通信科
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拟定全市防灾救灾总体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制定全市各类应急救援方案和组建特种抢险队伍;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各级组织和各专业队伍的组建、训练;负责全市抢险救灾领导指挥中心和指挥网络、监控网络等人防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负责城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体系和城市人口疏散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民防干部、技术人员的培训,国际民防事务的宣传和交流;担负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任务;拟定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军事部门搞好有关城市防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