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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府办〔2009〕29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三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9〕40号),设置三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正处级),为主管全市人民防空和民防工作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办事机构。
  一、增加的职责
  (一)负责本市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防护空间建设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专项规划,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二)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救援指挥提供相关支持。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人防部门关于人防和防灾救灾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人防、民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本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防空演习;拟定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指导落实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工作;负责市人防指挥所和市人防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群众防空组织,开展相关的训练和培训。
  (三)制定本市人防、民防指挥通信、指挥信息、人防警报报知系统建设规划、计划及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民防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组织相关信息系统及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救援指挥提供相关支持。
  (四)制定本市人防工程建设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拟定相关政策和防护原则、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的检查验收和备案工作。
  (五)负责本市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防护空间建设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专项规划,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六)承担本市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的综合管理责任;负责已建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维护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定人防工程维护和安全使用的技术规范、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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