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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负责本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参与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核;负责建设项目园林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批;参与建设项目绿地指标验收审核。
  (六)负责市区公园、公共绿地、街道绿化、垃圾处理场、苗圃场的建设和管理。
  (七)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内设7个科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机关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二)人事宣教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工作;负责本局人员工资的核定报批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本局的计划生育、统计、工青妇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园林环卫干部培训和园林环卫队伍建设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贯彻落实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编制财务计划、预算、决算;负责本局车辆、园林机具等油料的测算及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
  (四)规划工程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建设项目的绿化规划报建工作;负责园林专项规划制订工作并组织实施;参与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核;参与建设项目绿地指标的验收审核;参与环卫设施项目规划、建设和验收的审核;参与园林工程项目预(结)算的审核。
  负责受理园林环卫行政审批事项;按授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送达行政审批决定。
  (五)园林绿化管理科
  负责对城市公园、道路绿化、公共绿地的管理;指导苗圃的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城区庭院绿化工作;参与园林绿化管理法规及专项规划的起草;参与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参与各项园林绿化指标审核工作;负责园林等公用行业三级企业资质审批;负责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树木迁移、砍伐审批;负责苗木价格市场调查和绿化普查;负责起草园林绿化管理的考核标准;负责制订全市节假日摆花计划和花市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环境卫生管理科
  负责全市环卫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对全市环卫工作各种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和归档;负责起草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负责对市区建筑垃圾、渣土余泥清理、运输、消纳、排放的管理以及准运、受纳场地“三证”的办理工作;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监督全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垃圾场的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即垃圾处理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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