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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组织实施各镇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各镇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本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负责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管理各镇由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拟定本市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并管理本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市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协调各部门统计资料的公布;组织制定各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基层的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内设5个科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和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参与相关部门做好统计业务职称资格考试与评聘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审批或备案各镇、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标准和方案;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承担统计普法工作和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二)综合科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监测、预测和分析全市经济运行状况,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为党政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审查、管理;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源环境和旅游增加值调查核算;收集、整理财政税收和金融统计资料;核准宣传、新闻和出版单位发表尚未公布的全市性统计资料,负责本市统计新闻的发布;负责有关方面的社会调查、分析与统计;整理编印全市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各镇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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