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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府办〔2009〕29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三亚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9〕40号),设置三亚市统计局,为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1、负责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统计。
  2、负责中央组织部的地方政绩考核指标的综合整理工作。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涉外统计、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
  2、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3、加强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实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及各镇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镇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的市情市力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察、旅游、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旅游、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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