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府办〔2009〕28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三亚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9〕40号),设置三亚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为主管全市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1、负责公务护照的签发。
2、负责聘请外国专家(经济类)的审批。
3、负责聘请外国专家(文教类)单位资格认可的审核。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2、加强对涉外事(案)件的处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发展规划、计划。
(二)负责归口管理全市的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三)负责全市临时因公出国(境) 审核、申报工作和办理有关护照、通行证、签证和签注等领事业务;承办市级领导出访的有关事宜。
(四)联系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的交往活动。
(五)负责全市国际交流事务,承办邀请和接待外国官方代表团及重要外宾,以及港澳地区和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重要人士来访事宜;承办市级领导对外交往事务; 负责涉外活动文书的翻译、审核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联系、报批、缔结等工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七)负责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统一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本市重要涉外新闻报道稿和其他文稿;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依法管理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的采访活动。
(八)负责会同、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及边界、海洋和境内的涉外事件、案件的工作,提出涉外安全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