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府办〔2009〕28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三亚市商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9〕40号),设置三亚市商务局,为主管全市内外贸易、国内外经济合作和综合招商引资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招商引资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三)增加的职责
1、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年检。
2、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筛选和申报。
3、酒类流通的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4、提出本行政区域城镇农贸市场设置方案。
5、生猪(家禽)定点屠宰厂(点)的设置审批。
6、负责美容美发行业监督管理。
7、负责家政服务业的行业管理。
8、负责洗染行业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9、负责再生资源管理。
(四)加强的职责
加强对二手车市场及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拟定本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四)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五)负责整顿和规范商贸行业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二手车市场及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对典当、拍卖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酒类流通、美容美发、家政服务、洗染业、再生资源等行业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