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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人秘事务、档案管理和机关后勤事务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局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务纪检监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依法受理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其他相关部门完成有关联审、联办事项;受理有关许可政策法规、办件咨询;完成本单位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负责新办、变更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批;负责弃婴、儿童收养审批和登记工作;负责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审批;联系市慈善总会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福利彩票发行和本级福利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负责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婚姻习俗改革;负责涉外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全市社团和市属民办非企业的登记管理、年检;执法监察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或民办非企业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优抚安置科(军队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安置办公室)
  配合市双拥领导小组开展双拥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褒扬;负责全市烈属、残废军人、复员退伍军人优待补助、机关工作人员因公致残的抚恤;指导区、乡镇优抚工作;负责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维护和监管;负责全市退伍义务兵、士官兵、复员军人的接收、安置和教育;负责移交我市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推荐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四)救灾科
  负责全市的救灾工作,调查核实灾情和上报灾情,组织发动灾民生产自救,安排灾区群众生活;储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接收和分配并监督使用捐赠的救灾款物,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配合开展国内国际减灾合作。
  (五)社会救助科
  拟定我市社会救助规划、标准,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户救助、孤儿救助和敬老院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和指导救济等社会互助活动;参与拟定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和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办法;负责全市社会救助统计汇总、档案管理和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城乡救助体系建设的协调和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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