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拟定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协调、组织、指导公交企业和出租汽车企业经营管理考核工作,规范客运经营秩序。
(六)负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收费;负责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收费管理;负责全市绿色通道的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的审批。
(七)负责除主要、重要港口以外的港口规划审批和市立项的港口建设审批;负责全市港口经营许可;负责港湾岸线、港口码头工程建设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市范围内12座以下水路客货及危险品运输管理审批。
(八)拟定地方公路网规划,负责全市地方公路的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及城乡干线公路建设;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国道、省道的管理;负责县道建设、养护资金的管理;负责农村公路计划建设项目的安排、审批及资金的使用管理。
(九)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交通战备工作,制定交通战备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十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优化行业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十二)指导全市交通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事业单位信访、行政复议、内部审计监察和党群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内设8个科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局的组织人事、生活福利、宣传教育、计划生育、卫生、治安等行政事务管理;负责全局财务年度预算和结算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和信息引导工作。
(二)公路科
负责编制全市近、中、远期地方公路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抓好全市地方公路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作,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管;负责地方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确保公路畅通;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公路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及城乡干线公路建设;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国道、省道的管理;负责县道建设、养护资金的管理;负责农村公路计划建设项目的安排、审批及资金的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