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组织推进本市国际旅游岛建设工作;负责游客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旅游信息化和旅游电子商务的组织和实施;协调旅游产业对外开放工作;统筹实施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特色旅游的相关工作。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发展战略;推进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负责旅游景区内导游考核管理。
(九)指导市旅游协会和各旅游中介组织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7个科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后勤保障;负责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负责会议组织,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局干部培训、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协调科
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旅游科研和课题研究工作,提出旅游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各类旅游行业服务标准;承担旅游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本市旅游国际化建设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涉及旅游产业发展的跨部门综合性问题;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研究处理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承办有关旅游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本市旅游行业的法制建设;指导旅游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旅游年鉴、大事记和史志工作。
(三)资源规划开发科
承担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编制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负责实施;参与旅游标识体系规划和建设;拟订各类旅游景区(点)、特色旅游点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景区内部导游员考核管理;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的论证和审核工作;参与管理全市发展旅游产业的国家和地方投资计划;指导旅游新业态开发建设和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有关工作。
(四)国际市场营销科
制定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年度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三亚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国际旅游重大促销活动;承担国际旅游交流与合作,开展旅游驻外联络推广;负责国际旅游市场信息综合与分析。
(五)国内市场营销科
制定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三亚旅游整体形象的国内宣传工作;承担国内旅游交流与合作;负责国内旅游市场信息综合与分析;制定本市旅游文化节庆等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本市旅游会议、赛事和会展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