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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一)拟定水产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负责水产畜牧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水产畜牧业先进技术,指导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水产畜牧业品种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拟订水产畜牧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产畜牧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水产畜牧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作及水产畜牧业社团组织为水产畜牧业、饲料工业经济发展服务。

  (十三)组织水产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管理水产种苗、种畜禽及技术的引进和出口工作。

  (十四)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和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文电、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本行业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协调和送审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环境秩序、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统计、干部(含离退休人员)管理、考核、任免、职称职改、聘任、出国人员政审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工作;承担局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牵头协调直属单位和水产畜牧行业安全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

  (二)畜牧与饲料科(市饲料工业办公室)。

  负责拟订畜牧业、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引导行业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和调整、生产方式转变、资源合理配置;指导畜牧业良种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指导和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草原资源保护与建设工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业管理工作;按权限审核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饲料准产证、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饲料准产证、牧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负责饲料产品标准的审查和质量监督;组织实施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的管理;负责主管产业项目工作;负责全市畜牧业生产情况收集、综合分析,提出建设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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