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计划财务科。
负责组织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农业开发和示范性项目、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审查、申报和监督实施;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价格和保险的落实政策建议;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部门预算和决算、部门预算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和组织本局系统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局机关和本系统出国人员报批工作,主管农业产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出国考察、访问、学习;承担本系统接待外国专家、学者和官员来访,承担自治区、市下达的援外任务和引智事务工作。
(八)人事与科技教育科。
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绩效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草拟全市农业科技队伍建设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农业技术职称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及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业行业劳动工资政策;组织全市农业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协助开展农业和农村人才工作。
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指导农业科研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遴选及指导实施工作,归口管理农业科技成果;组织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农业科技推广和科技试验、示范场(站、所)工作;协调农科教结合;组织指导农民培训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农业局行政编制25人,后勤服务人员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农艺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
党组、纪检领导职位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一)市农业局挂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牌子。
(二)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对水产品、畜牧类产品养殖环节的监管。市商务局负责牲畜屠宰的监管。市卫生局牵头建立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市卫生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