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产品监督科。
负责全市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依法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体系、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项目计划;拟定全市农产品及相关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的有关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名牌产品申报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和农业投入品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监管、市场准入和打假扶优工作;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资料安全生产追溯体系建设和农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推广、宣传培训工作;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五)种植经营管理科。
研究提出农业种植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意见;拟订种植业新品种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油料、经济作物内部检疫、品种审定、种植种苗生产认证、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国家、自治区与市级种植业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测;组织建立健全市农业种植业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组织种植业项目建设及良种繁育,指导种植业产业体系与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协调生产、科研与加工的关系;组织协调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具体协调和指导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规划、评估、论证、审批等工作;具体负责旱灾、涝灾、低温灾害以及病虫害等农业生产灾害的应急管理。
(六)农业区划与项目综合科。
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和农业自然生态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研究提出本市农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建立、完善项目库,做好财政支农项目申报等项目前期工作;对全市农业资源和农村经济信息进行跟踪研究,建立全市农业资源和农村信息数据库,组织编制农业区划和区域指导性规划;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建设;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研究和提出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及农业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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