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应急处置科。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应急队伍和保障体系的建设;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并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协调指导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预案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救援;督办、落实市人民政府有关应急决定事项和各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指示。
3. 应急管理科。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规划建议;组织修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对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进行备案管理;协调全市应急平台系统的规划建设;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应急专家组工作;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设;负责市应急管理调研、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各方面的工作。
(十五)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负责制定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推进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组织市级各职能部门和中直、区直部门为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相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组织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并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负责审查市级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授权,受理行政审批的相关投诉;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考评和奖罚;协调、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协调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内设秘书科、综合科、督查协调科。
1. 秘书科。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担会议组织、重要文稿起草、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机要、安全保密、后勤保障和财务管理等工作;维护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办公秩序;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政务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印发和上报工作,更新政务服务网站内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负责维护自治区“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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