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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局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局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事业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部署,市局在广泛集中各业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指导工作,建立行政指导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在工商机关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市局年度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谋划工作的要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工商机关的法定职权,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全面建设法治工商、服务型工商。
  工作目标是:积极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认真梳理工商监管职责和法律依据,明确行政指导工作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指导工作长效机制,使行政指导全面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业务工作中,成为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和监管人员的自觉行动,实现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
  二、推进方式和工作分工
  行政指导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采取“分工协作,重点突破,统一铺开”的方式进行。由市局法制处会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各分(市)局分别针对不同的监管领域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具体分工如下:
  (一)注册登记类行政指导。试点单位:市南分局、高新区分局、保税区分局、即墨市局;工商所联系点:市南分局八大关工商所,即墨市局潮海工商所;市局牵头指导部门:企业注册局、法制处。
  (二)公平交易类行政指导。试点单位:市北分局、黄岛分局、莱西市局;工商所联系点:市北分局泰山路工商所、黄岛分局黄岛工商所、莱西市局姜山工商所;市局牵头指导部门:公平交易局、法制处。
  (三)商标监管类行政指导。试点单位:李沧分局、四方分局、城阳分局、胶南市局;工商所联系点:李沧分局永安路工商所、四方分局北岭工商所、城阳分局城阳工商所、胶南市局王台工商所;市局牵头指导部门:商标处、法制处。
  (四)广告监管类行政指导。试点单位:崂山分局、即墨市局;工商所联系点:崂山分局石老人工商所、即墨市局通济工商所;市局牵头指导部门:广告处、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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