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贵港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贵港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招标投标办法》、《贵港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中标后,必须在贵港市设立办事机构,落实人员,配备仪器设备,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不间断的监理。
  第五条 除上述规定外, 贵港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附件
  贵港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监理招标综合评分标准

  1、评标分项分值权重:

投 标

满分值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满分值

监理大纲

满 分 值

仪器设备及手段满分值

监理费用

满 分 值

近三年监理业绩信誉满分值

100分

40分

20分

10分

10分

20分



  2、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分项评分标准

分项

子  项

评 分 标 准

 

总监理工程师(满分20分)

基本素质要求

 

(满分15分)

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得基本分6分;

(1)目前无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加1分。

(2)近三年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总监的,一个项目加1分;参与监理过类似工程项目的,一个项目加0.5分。

   总监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本项最高得分15分,最低得分0分。

总监答辩

 

(满分5分)

针对投标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设计问题,分别对总监的专业能力,监理业务能力(流程、制度、控制措施、方法、合同、组织协调等方面)进行考核,酌情打分。

监理其他人员配备

 

(满分20分)

1、监理人员配备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得基本分15分,不满足得0分。在此基础上视各类人员专业配套、职责分工、工作经验和技术职称酌情加分(5分)。

2、监理人员无注册执业资格或未经有权部门培训发证的每人次扣1分。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