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贵港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招标程序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等程序,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 贵港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算投资不超过500万元的,采用合理定价资格审查随机抽取定标法,随机抽取的方法参照中介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的方法进行;工程预算投资超过500万元,但小于3000万元的,采用合理低价定标法;工程预算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采用综合评估低价法进行招标。采用综合评估低价法进行招标时,技术标权重占25%、商务标权重占75%。具体评标标准如下:
(一)合理定价资格审查随机抽取定标法
1、 工程合理招标价的确定。
采用本评标办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由招标人按照《贵港市财政投资项目预算控制价审定程序》提供合理招标价,并作为工程中标价。
2、采用本评标办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无需编制投标报价。
3、采用本评标办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须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1)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信誉、财务状况、项目经理资格、主要机械设备、不良记录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阶段的审查。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工期、质量、人员、施工组织设计、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银行资信证明及名称或组织机构等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必须出具书面意见,阐述理由,并报监督小组确认。符合性审查结果当场公布确认后进入抽签定标阶段。
4、 随机抽取定标程序
(1)对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代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2)公开随机抽取投标人代码中的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并当场宣布。
(二)合理低价定标法
1、初步评审
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拟定的因素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2、 投标报价评审
(1)确定工程合理低价
①抽取合理低价调整系数。合理低价调整系数共有31个,分别是1.000、1.001、1.002、1.003、……1.029、1.030。该合理低价调整系数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后、开标之前,由项目单位派一名代表在开标现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
②工程合理低价=招标下限控制价×合理低价调整系数。
(2)确定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是指不低于(大于或等于)工程合理低价且不高于(小于或等于)招标上限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3)按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报价最低者中标,报价相等时,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
(三)综合评估低价定标法
1、初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