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玉政发〔20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把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市长助理协助市长工作。
韩元利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审计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审计局。
戴毅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外事侨务、统计、政府法制、金融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市审计局。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粮食局)、财政局、外事侨务办公室、统计局、法制办公室、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机关事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博览事务局、金融办、接待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驻外机构,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和协调国家统计局玉林调查队和税务、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有关工作。
陈延国副市长
负责教育、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广播电视、食品药品监督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联系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社科联、红十字会、玉林日报社和玉林师院。
田 壮副市长
负责科技、商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商务局。
分管和协调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质量技术监督,以及联系科协等工作。
李克民副市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铁路建设办公室、二轻工业联社、玉林经济开发区、玉柴工业园、恒通公司、物资公司。
分管和协调工商行政、公路、铁路、烟草专卖、盐务、石油、邮政、通信、电力、无线电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