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玉林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方案的通知

  目标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各项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覆盖面的政策规定,切实保障城镇各类企业从业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扩大参保覆盖面,新增参保人员5000人,完成参保目标任务28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1年1月-12月。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项目。

  目标要求:在2010年玉州区试点的基础上,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区,将北流市、容县列为2011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市),玉州区、北流市、容县三个试点县(市、区)计划累计完成参保目标任务为:玉州区12.08万人,北流市15万人,容县10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玉州区人民政府、北流市人民政府、容县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1年1月-12月。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目标要求:筹措资金3.63亿元,提高对城乡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实施时间:2011年1月-12月。

  (四)五保村建设项目。

  目标要求:2011年全市计划筹资2465万元,新建五保村145个。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

  实施时间:2011年1-12月。

  五、安居惠民工程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项目。

  目标要求:筹措资金7.5亿元,实施城镇保障安居工程7000套,其中新建廉租住房5000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00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7000户。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

  实施时间:2011年1-12月。

  (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目标要求:筹资8000万元,对5000户农村危房进行改造,解决部分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民政局。

  实施时间:2011年1月-12月。

  六、生态惠民工程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