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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在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州环保和林业局扑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地方政府尽快扑灭火灾。
  (1)调度组职责
  与前线指挥部建立和保持联系,掌握火情动态、扑火方案、火场天气、扑火兵力部署等情况;建立起无线、有线或卫星通信联系,保证信息传递畅通;起草上报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及时传达省、州人民政府批示精神及省林业局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扑火需要和扑火前线指挥部请求,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兵力等;负责汇总扑火工作情况和较大森林火灾的文件资料归档。
  (2)后勤保障组职责
  保障扑火物资供应,协调交通部门将扑火队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和救援物资快速运送到火灾现场。
  (3)宣传报道组职责
  组织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协助新闻单位采访报道具体事宜。负责州环保和林业局扑火指挥部的新闻发布等工作。
  (4)专家咨询组职责
  当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州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召集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根据扑火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和森林资源情况、火场气象趋势等,对火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就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等为扑火指挥部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州环保和林业局赴火场工作组
  当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州环保和林业局根据扑火需要,适时组成工作组赶赴火场一线开展工作。
  1、组成
  组 长: 州环保和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 州环保和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 州环保和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
  州环保和林业局林业科科长
  2、职责任务
  全面掌握火场动态,协助和指导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州政府或州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汇报火场有关情况,检查监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落实省、州人民政府和省、州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扑火救灾指示精神的情况,协调解决地方政府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县扑火指挥机构
  1、组成及职责
  当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各县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火灾扑救组织机构,按照《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和《扑救森林火灾处置预案》,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
  2、任务
  全面掌握火灾现场的地形地貌和自然、社会情况;掌握火场动态情况;分析火场发展趋势;掌握扑火人员、装备、给养数量及行动情况,安排扑火任务和工作计划;直接调度指挥现场扑火人员实施扑救方案;建立扑救森林火灾物资储备,组织协调火场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火灾现场的宣传教育及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火案查处、火灾调查及扑灭火场的验收;负责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和撰写工作总结。
  (四)州级相关部门应急辅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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