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以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为抓手,全面、认真排查隐患,及时加强整治。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从2009年11月9日起至2010年3月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全面发动阶段(2009年11月9日至11月30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冬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在认真分析当地火灾形势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谋划,全面启动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检查实施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全州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从即日起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及时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行为,整改火灾隐患。在此基础上,各县政府要组织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海南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确定的消防工作职责,分工开展检查和督察,采取联查、专查、互查、抽查等形式,集中整治各种违反消防法规行为和火灾隐患。加强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期间,州政府将适时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冬防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0年2月28日至3月5日)。各地要认真总结冬防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及时将工作总结上报州政府冬季防火领导办公室(州公安消防支队)。
四、重点检查场所
(一)影剧院、礼堂、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三)商场、超市和室内外集贸市场;
(四)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医院;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小作坊、小店面以及小娱乐场所集中的村镇、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的 “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六)加油站、加气站、油库、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
(七)各地党委、政府驻地,广播、电视、通信枢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举办大型活动的欢庆场所、“两会”驻地等。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督促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病房楼、学生宿舍楼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挤占疏散通道,严禁营业期间封堵、锁闭安全出口;确保防火卷帘、防火门能够按照要求正常使用;坚决清理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等。
(二)加强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检查。重点查看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系统定期维护保养是否落实到位,移动式灭火器材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及时督促各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配置的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保养,落实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防冻措施,严禁关闭消防给水阀门,严禁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