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南政办秘〔2010〕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青政办函〔2010〕4号)要求,为做好我州2009年突发事件年度总结评估工作,请各县及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大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总结评估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分别汇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的总体情况及其所包含分类别事件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2009年度各类突发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近年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主要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
对照《海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分别从组织领导、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进行分析,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四)典型案例分析
按照四大类事件,各选择1-2个典型案例,对应急处置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组织形式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组成四个编写组,各组的参加部门负责编写本部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分析报告,牵头部门负责在各有关部门报告基础上汇总形成本类别突发事件应对评估报告。具体分组如下:
1.自然灾害组:由州民政局牵头,州国土资源局、州交通局、州水务局、州农牧局、州环林局、州地震局、州气象局和州防洪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参加。
2.事故灾难组:由州安监局牵头,州发改委、州经贸委、州公安局、州建设局、州交通局、州农牧局、州环林局、州质监局、州旅游局、州气象局和州电力公司参加。
3.公共卫生事件组:由州卫生局牵头,州农牧局、州外事和招商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环林局和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