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
(三府办〔2009〕2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琼卫疾控〔2009〕69号)文件要求,为统一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充分做好我市鼠疫防控工作,特别是加强鼠疫的监测与疫源性动物(旱獭)排查等预防性工作,杜绝有关疫源性动物流入我市,有效预防控制鼠疫疫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现就加强鼠疫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切实进一步做好鼠疫防控工作,市政府成立鼠疫监测与疫源性动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加强鼠疫监测与疫源性动物的排查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兴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冯 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凤娟(市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由冯强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工商、卫生、农业、公安、林业、交通、爱卫等部门抽调组成,具体负责鼠疫监测与疫源性动物的排查各项工作。
各镇(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鼠疫防治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特别是鼠疫监测与疫源性动物排查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将监测与排查工作定为鼠疫防控工作目标之一。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保证人力和物力投入,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监测与排查工作,掌握本地区鼠疫流行情况、防治工作进度,一旦出现鼠疫或人间鼠疫传播,能迅速有效应对,立即扑灭或控制疫情。
二、各司其职,做好排查和应对疫情工作
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工商、卫生、农业、公安、林业、交通、爱卫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鼠疫监测工作,坚决打击非法猎捕旱獭、贩运旱獭制品行为,全面彻底禁止非法旱獭及其制品交易活动。
(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与鼠疫相关的野生动物市场活动的监管,特别是旱獭的流通排查工作,避免因旱獭流通导致的鼠疫传播。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旱獭排查和流通工作,负责排查工作的日常管理事宜。
(二)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本市鼠疫防治技术方案;组织技术人员加强鼠疫防治知识全员培训工作;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加强本市人间鼠疫控制的监测、评估、预测、预警;提出启动全市人间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动议;积极配合工商部门主动做好鼠疫监测与排查等工作。
(三)市农业局:加强与卫生等有关部门信息的交流;做好农村统一灭鼠规划,开展农村鼠情监测,制定灭鼠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