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试点先行,切实抓好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工作

  基层的情况千变万化,基层的条件千差万别,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不能千篇一律,不能搞单一模式。要通过开展试点,摸索出符合基层特点、满足群众需要、操作简便易行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模式,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全面推进。

  (一)试点工作时间。从2009年10月开始,各县(市、区)用半年时间选择1-2个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学校、企业等基层组织和业单位作为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二)试点单位要求。试点单位在本县(市、区)、本行业要具有较好的典型性和代表性;面临的安全威胁较为明显,广大群众和基层组织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改善安全环境的愿望较为迫切;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扎实,具有群众威信,战斗堡垒作用突出;交通便利、位置合适,便于指导;同时,还要有一定的经济社会基础。

  (三)严格组织考评。试点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根据自治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对各试点工作进行考评,重点考评试点基层组织和单位在完善组织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发动组织群众、排查风险隐患、编制完善预案、应急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评价基层组织和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测评群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掌握基层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程度。

  四、加强领导,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各级各部门和基层组织与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建立和落实基层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县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重点,融入防灾减灾、综合治理、卫生防疫、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在指导和帮助基层排查风险隐患、制订演练预案、建设应急队伍、开展宣教活动等方面发挥专业优势,在基层隐患治理、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支持。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切实承担起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统筹谋划,加强指导,积极协调,严格监督。

  (二)建立联动机制。各县(市、区)要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以及救援机构等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任务,发挥好各方面的作用;要加强工作协调,建立起基层的预案衔接、信息传递、队伍支援、物资保障等机制;要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及志愿者在基层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共同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合力。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