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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要在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对校舍的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按标准组织验收,建立健全所有学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档案。要统筹协调本县(市、区)勘察鉴定和设计、施工、监理力量,加强组织调度,规范工程实施,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签订责任状。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明确工程建设目标,落实工程建设责任,并作为工程评估和验收的依据。

  五、资金安排和管理

  (一)资金筹措及安排。

  1.资金筹措。

  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资金需求量巨大,必须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根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多渠道筹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来源除中央给予一定补助外,自治区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有关规定各自负责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

  ----自治区将统筹三年正在实施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资金、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与校舍安全工程有关的专项资金,整合用于校舍安全工程。

  ----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工程资金。市本级和县(市、区)要切实加大财政预算投入,统筹安排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部分、地方债券等资金,确保工程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校舍排查鉴定费用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出台优惠政策,实行税费减免,降低建设成本。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均应予以免收;对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各级政府要协调提供服务的单位给予免收或减收。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

  2.资金安排使用。

  ----中央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及自治区财政资金重点投入以下三类地区:一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二是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三是沿江河分布洪涝灾害、台风灾害频发的地区,对人口稠密、办学条件差的学校重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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