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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意见


  加快发展产业化经营。继续实施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积极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政策、技术和信息服务。认真落实农业龙头企业用地、用电等扶持政策,支持发展规模经营,年内力争新增固定资产或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5家以上。积极争取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重点是支持糖料蔗、茧丝等优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办原料基地,引导农民与企业结盟,解决农产品生产销售衔接问题,提高农业的集约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发展,培育一大批懂经营、会管理的营销大户,逐步形成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和营销大户指导生产、组织收购、参与市场竞争的模式,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年内新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个以上。

  (三)继续支持和引导农民工就业创业,拓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渠道。

  落实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广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9〕5号)精神,使用好、管理好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积极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在实施交通枢纽、农田水利、生态环境等扩大内需项目和民生工程时,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更多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对自主创业的农民工给予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扶持,并积极帮助解决用地、收费、工商登记、纳税等方面的困难,以创业带动就业。

  扩大劳务输出。进一步健全劳务输出工作网络,加强就业指导,搞好综合服务,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市、各县(市、区)劳务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搜集、发布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信息,引导农民工按需有序流动。市、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农民工就业服务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需供两地对接,进一步提升我市劳务输出的质量、层次和效益。

  就近转移农民。各县(市、区)要以项目建设年为契机,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壮大县域经济,吸纳农民工就近就业。在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要优先吸纳当地农民工就业。要积极引进、培育一批种植、养殖、加工、运输、建筑等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努力扩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模,创造就业岗位,吸纳更多的农民就近转移就业。要利用林业、桑蚕业、蔗糖业需求大批季节工的机会,就近安置农民工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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