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堵塞长途客车安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要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违法载客等违章行为,坚决制止客车超速超载,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加强对摩托车的监管及其驾驶人员的教育,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整治。
(七)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县、乡镇、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船主、驾驶员、渡口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特别是重点库区内渡船以及渡口安全状况;清查“三无”船舶和对低质量船舶、非法船舶修造厂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整治和打击非法载客的落实情况,切实加强水上交通监管,杜绝自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八)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三合一”、“多合一”、高层建筑、学校、宾馆、饭店、车站、商场、市场、医院、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改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和演练情况。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业整改,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九)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要检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斜坡、高切坡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同时,加大对危房拆除和农村建房的监管力度,从严查处无正规设计、无资质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质量差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切实整治施工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要加强对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检测;加强对危化品生产和储运单位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充装单位安全检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十一)加强学校安全检查:要对学生宿舍、食堂、危房、特别是农村校舍认真排查,及时消除隐患。要加强对学校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宿舍等人员集中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用电和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化学实验物品的安全状况。督促学校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应急逃生、避险演练,提高师生、学校处置重大事故的能力。
(十二)水利、文化、食品卫生、冶金、有色建材、林业、农机、渔业船舶、城市公共交通、燃气供应、供水、供电等部门和单位也要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要制定具体的安全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切实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本行业的安全专项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定人、定时间安排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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