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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国土资源部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30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池市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李克纯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岳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继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韦善群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韦永山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欧成芳 市经委副主任

  匡伯彪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大勤 市监察局副局长

  银小菊 市财政局副局长

  曾觉发 市环保局副局长

  覃嗣佑 市商务局纪检组长

  唐培才 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宝庆 市安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部署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指导全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研究协调整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韦善群同志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起草全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有关文件,组织初审全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06〕108号)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确保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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