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黄南州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9〕7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黄南州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黄南州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州经贸委 州发改委 州财政局 二○○九年九月)
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项目是国家扩大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重要内容。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推动节能减排,惠及城乡居民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全州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工作,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等部门关于青海省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09〕132号)精神,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州的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任务,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任务
到2009年底,全州要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州的6000只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的推广任务。其中:紧凑型节能灯5000只,双端直管荧光灯1000只。
二、责任分工
全州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工作由州经贸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州直各有关部门配合,各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的推广工作。
各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带头使用高效节能产品,要认真按照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推广任务量,制定方案,周密安排,抓紧实施。经贸、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核查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宣传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工作,使中央财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黄南州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州经委副主任安国庆任组长,州发改委副主任熊得海、州财政局副局长刘金忠任副组长,成员从州经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和中标企业等抽调。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经贸委工业科,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推广及办公室日常工作,定期通报推广情况、复核产品销售情况,协调做好财政补贴申请工作。
四、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