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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管理的意见


  (五)各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找准办学定位,确定品牌、特色专业,重点建设若干个主干专业和相关外延专业,对与本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关联不紧、学生规模过小、办学条件不充足的专业要逐步调整和淘汰,科学构建专业簇群,着力打造学校品牌、特色专业,树立学校优质办学品牌。

  二、中等职业学校开发和设置专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

  中等职业学校要以服务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调整为宗旨,紧紧围绕我市构建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和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在科学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开发和设置专业。

  (二)要制定科学的专业建设规划。

  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和专业设置现状,制订既具前瞻性又具针对性的专业建设中长期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应紧贴市场需求,围绕培养目标的实现,从投入保障、教学环境、师资队伍、课程教材、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充分的论证,并提出年度实施计划。

  (三)以市场人才需求和职业岗位需要为导向。

  中等职业学校应坚持面向市场,以科学的市场调研为基础,以办学条件为依托,以职业岗位(群)为依据,根据专业的特点,针对一个行业岗位,或针对一组技能要求相近的岗位群来设置专业,统筹考虑企业需求、生源情况、群众需求、就业市场、就业质量以及考证升学等各方面因素,增强岗位针对性,提高社会适应性,有力促进学生体面就业和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

  (四)要建立专业动态调整和发展机制。

  中等职业学校应密切关注行业、企业最新需求,根据职业岗位变化趋势,积极寻找现有专业的新生长点,及时开发新专业,对原有专业进行调整和改造,建立专业体系根据职业变化及时作出反应的机制,使专业的整体稳定性与适度灵活性相统一,专业开发的超前性与可行性相统一,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新类型、新规格人才的需要。

  (五)要使用规范的专业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应充分考虑专业的属性要求,规范专业名称,专业内涵与外延要科学、清晰,专业口径要宽窄有度。专业设置和调整严格执行目录,遵循“专业大类原则不变,专业类相对稳定,专业基本放开”的原则,非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不设置目录以外的专业。可适当拓宽专业口径,或以宽口径专业为平台设置有针对性的专业方向,或根据学生就业方向、特色定向培养等来设置不同专业方向,形成各校专业设置同中有异,各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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