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培训机制,制定学法计划,健全法制讲座制度,加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工作力度。2011年前全面落实州、县、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水平。(州司法局、州政府法制办分工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2、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测查力度和比重。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意识,提升依法办事能力。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州人社会局、州政府法制办分工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信服法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共同创建与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相适应的法治文化。(州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二)加快改革步伐,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4、依法界定政府职能。依法划分各级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分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促进政府职能进一步向加强经济调节、严格市场监管、改进社会管理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向转变。(州政府办公室、州编办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参与)
5、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科学合理设置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进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健全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制度,逐步在全州推广实施。(州编办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6、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推进农牧区综合配套改革,促进乡镇职能转变。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管理,依法稳步推行事业单位岗位全员聘用制度。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切实加强对工资分配的指导和监管。(州编办、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