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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2011〕2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静脉产业园建设进度,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南宁市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 员:市监察局分管副局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管副主任

  市物价局分管副局长

  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市环境保护局分管副局长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分管副主任

  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市规划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市投资促进局分管副局长

  市法制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市国家税务局分管副局长

  市地方税务局分管副局长

  兴宁区分管副区长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我市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定项目BOT招标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各部门抽调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要职责: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和制定项目在经济、技术等方面的方案,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做出的决策;制定项目BOT招投标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综合比选后确定代理机构中标人,组织相关部门与中标的代理机构做好各种合同、协议的谈判、签订和监督履行工作;协调掌握招标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或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定期整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的资料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通报;协调保障落实招标工作经费;负责组织招标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和监督工作,确保规范运作。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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