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采取分头包干和联合行动、部门负责和集体检查、突击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09年11月30日前)。对城南大道的基本情况进行摸排,制定城南大道整治改造规划,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各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并将方案上报城南大道环境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推进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3月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自身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开展集中整治。需要采取集中联合行动的工作,由牵头单位提出方案报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组织实施。各项整治工作要在2010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程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督促,市政府将适时进行督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0年3月以后)。按照既定的目标和要求,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整治改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存在问题的,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效,特别要对车辆、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保证车辆、行人服从交通信号,各行其道;对经营行为进行监管,杜绝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加大环境卫生的监管力度,确保环境洁净。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南大道环境问题是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是城市管理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务求彻底、务求长效。
(二)加强领导,合力推进。市政府成立城南大道环境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和整治工作的督查协调机构,主要负责掌握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搞好督促检查、加强沟通协调。
(三)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城南大道环境整治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长考虑、从实入手、从速启动。各牵头单位对负责的整治工作,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分解任务,明确时限,并加强同配合单位的联系和协调,确保整治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各配合单位要积极投入整治工作,确定专人,主动履行好本单位的职责,充分发扬团队精神,合力打好攻坚战。各专项整治改造工作方案及主管领导、联络员名单于11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规划局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城南大道整治提升规划;市建设局牵头实施的道路改造工作,要在明年的城建维护计划中优先安排。整治工作经费原则上在部门工作经费中列支,对涉及费用较大的,牵头单位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财政审批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