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南大道环境整治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委办〔2009〕200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城南大道环境整治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城南大道环境整治改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接2010年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点线结合,全面推进,近远相济,标本兼治”的原则,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改造工作。近期以改善市容环境为重点,开展综合整治,使城南大道基础设施完善、道路平整通畅、市容市貌整洁、经营有序规范,整体环境净化、美化、亮化、绿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加大资金投入、配套基础设施、增设城市景观、健全长效机制,使城南区域环境得到彻底整治,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二、整治范围
对城南大道沿线第一视野范围内的环境问题开展综合整治。重点为“一线四点”,“一线”即城南大道东起中兴南路,向西延伸至绍大线路段;“四点”指偏门环岛周边、南山路、绍兴文理学院南山校区周边和新汽车客运西站周边。
三、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规划编制。以绍兴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城南分区规划等为依据,编制城南大道整治提升规划,完成城市街景设计,为开展整治和管理工作提供基本依据。(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越城区政府)
(二)道路改造。按照城市道路建设标准,对城南大道路面、排水井、雨水管进行整修;对现状绿化进行重新设计、改造,实现绿化提档;根据交通管理需要,对有关交通设施(标志标线)进行整修;对道路两侧管线(强、弱电)进行梳理。(牵头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公安局、交通局、电力局)
(三)立面美化。在排查摸底和拆除违法建筑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房屋业主对整治范围内有碍观瞻的陈旧建筑物、构筑物开展清洗、粉刷等立面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越城区政府)
(四)拆除违法搭建物。对沿线所有违法搭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调查摸底,集中认定,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境的进行拆除,做好鹅镜人才公寓周边的拆违工作。(牵头单位:越城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国土局、规划局及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