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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市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实行局部道路优化改造。在解放路等局部路段试行双向四车道通行管理模式,充分挖掘现有道路资源,提高中心区域通行效率。(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加单位:市建设局)
  (五)优化调整市区信号灯相位和配时。对市区主要路口的信号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调整信号灯相位及配时,进一步提高路口的通行效率。(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加单位:市建设局、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
  (六)加强路面管理力量。市公安交警支队确保每天一半以上警力上路执勤。武警绍兴市支队在重大节假日依法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市区主要路口、路段的管理。团市委从12月25日起至2010年1月10日,每天组织一定数量志愿者协助交警部门劝导非机动车、行人遵守交通法规,各行其道,有序通行。(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加单位:武警绍兴市支队、团市委)
  (七)进行路口改造和渠化。通过对市区主要交叉路口、瓶颈路口的改造和科学渠化,进一步提高路口的通行能力。(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参加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局)
  (八)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科学设置公交站点和公交线路,适当调整主城区干道上公交站点布置,取消不合理的公交站点,逐步建立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公交线路运行格局。(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参加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九)营造“有序、畅通、安全”的市区交通舆论氛围。广泛开展文明交通的新闻宣传、环境宣传、社会宣传,通过媒体开设专刊、公益广告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及主题活动等多种途径,营造文明交通、安全交通的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力度,营造交通秩序严管整治的舆论态势。(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
  (十)全社会参与。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自律,做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的文明表率。广大市民是城市交通的受益者,要成为交通秩序的自觉遵守者和维护者。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是城市交通秩序的主要责任人,要增强交规意识,弘扬职业道德,成为遵守交通秩序的模范。(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参加单位:越城区政府、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工作,是加强元旦和春节等节假日管理的需要,也是广大市民的心愿,更是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措施,有效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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