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0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建议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9〕215号)
市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2010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的计划性,切实提高文件起草质量,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绍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2010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建议,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和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目标,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二、各有关部门在调研确定2010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建议时,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扎实推进“三年建设计划”、大力改善城市环境、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切实改善民生、加强环境保护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考虑制定新一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各部门要加强对现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和废止工作。对现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需在2010年度进行修改并重新发布的,相关部门也应提出计划,申报项目建议。
希各有关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将2010年度需报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项目建议,于2010年1月2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
附件:绍兴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规范性文件项目建议表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规范性文件项目建议表
申报单位: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主要制定依据 | 草案报送时间 | 分管领导 | 联系人姓名、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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