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绍政办发〔20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调动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工作的积极性,推广学前教育的典型经验,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评比活动的通知》(绍政办发〔2009〕96号)精神,通过各县(市、区)申报、市考评组全面考核,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绍兴县为2009年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绍兴县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学前教育先进县的示范带头作用,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作出新的贡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创业创新、走在前列”的战略部署,为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全面提高和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