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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明委《关于南京市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任务分工》的通知

  (四)完善网络管理防控技术手段

  28、加快全市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和互联网出版监管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29、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推广使用绿色上网软件,在新出厂计算机终端预装过滤软件,并向网吧、学校、家庭等网络用户提供免费下载服务。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妇联、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中国移动南京分公司、中国联通南京分公司

  30、继续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加大对网络游戏的审查力度,严格把关,凡未设置防沉迷系统的网络游戏,一律不准运行。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委、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中国移动南京分公司、中国联通南京分公司

  三、进一步净化荧屏声频

  (一)严格控制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广播影视节目在大众传媒上播出

  31、坚决把住影视节目审查关口,建立健全严格的节目审查制度和节目播出程序,严格控制涉及暴力、凶杀、恐怖、灵怪、色情等内容的广播剧、影视剧、动画片和纪实电视专题节目的播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对涉案影视剧、引进影视剧、引进动画片播出时段的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此类节目的播出管理。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广电集团

  (二)努力防止广播电视节目低俗媚俗之风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

  3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综艺类、情感类、法制类、选秀类、谈话类等节目以及对播音员主持人形象、语言等方面的规定和纪律,有效遏制广播电视节目中的低俗媚俗之风,切实保护个人隐私,尤其要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广电集团

  (三)大力整治不良广告

  33、严把广告刊播关,平面媒体与广播电视媒体要进一步健全广告刊播审查制度,切实承担媒体责任,坚持标准不留漏洞,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一律不得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上刊播。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广电集团、南京日报报业集团

  34、按照有关法规,严格控制广告总量及相关比例,严把广告信息导向关,制止违规随意插播广告和播放游动字幕广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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