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强教战略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形成“让最优者从教、让从教者敬业、让敬业者乐业”的教育人才建设和管理机制。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健全和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加强“名特优”教师培养工作,积极倡导“教育家办学”。创新教师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机制和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为优秀教育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和氛围。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出名师、育英才。
--合作开放战略
加强教育区域合作,推动长三角区域教育联动发展,发挥南京教育在服务南京都市圈、长三角和全国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学习借鉴世界先进教育理念和发展经验,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增强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充分发挥教育在巩固南京的区域中心城市地位、打造国家战略门户城市等方面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第二部分 主要任务
第三章 素质教育
(五)构建“三位一体”教育体系
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构建“三位一体”(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体系,切实把德育融入各级各类教育,融入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建立以政府为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的投入机制,大力推进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校外劳动实践场所和阳光体育训练营等的建设,加强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的管理监督,提高校外师资队伍育人能力和水平。建成10个以上具备综合服务能力与水平的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完善社区青少年教育工作机制。文化馆、科技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要经常性地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学生一律免费开放。创新德育方法,切实发挥各门课程教学的德育功能,大力加强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三观”教育,爱祖国、爱家乡、爱岗位的“三爱”教育,伦理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三德”教育和有正义感、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的“三有”教育,提升品德教育水平。大力宣传素质教育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和家长形成科学的育人观和人才观,实现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目的。
(六)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
大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推进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把课程教学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措施来抓,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创造性地建设能够促进学校主动发展、学生个性发展的校本化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不断提高教学效益。从当代社会发展的最新趋势和南京教育的实际出发,在广泛交流、分类规划、专项扶持的基础上,形成一批有影响的精品地方课程,促进学校推进特色发展、校本发展。建立中小学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进一步丰富校本课程,以满足学生自主选择、特长发展的需求,构筑校内学生特长发展的金字塔结构。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加强网络平台的应用,引导师生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学习活动,拓展学习空间,提高互动质量。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手段,加强教学质量的管理。认真研究综合素质评价的手段与方法,注重评价的综合性、全面性、过程性、发展性,指导学校科学、公正地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七)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以 2013 年亚青会和 2014 年青奥会在南京举办为契机,突出文化教育这一青奥会的最大特质,全力参与、服务、支持青奥。制定并实施“南京市学校奥林匹克行动计划”,推动青奥进教育、进课堂,在青少年中广泛传播“卓越、友谊、尊重”的奥林匹克理念,使之成为青少年的共同理想;树立健康向上的青少年榜样,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在参与、互动、共享氛围中快乐地成长。全面实施“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计划”,深化“快乐星期六--学生三自发展计划”。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持续推进体育、艺术 2+1项目的实施,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增强学生体魄。推进“南京市中小学生才艺拓展计划”,建成50所艺术团学校、50所阳光体育学校和100所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示范学校。扎实开展国防教育。加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教学,切实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加强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卫生防疫保障体系。以“陶老师”工作站为龙头,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市级示范基地、区县心理辅导分站、校示范心理咨询室和合格心理咨询室等系列教育阵地,引领和帮助学生形成健康健全的心智模式。
(八)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严格执行课时计划和课程标准,控制作业量和考试的频度、难度,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严格控制社会教育机构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补习辅导、学科竞赛考试等活动。建立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公告、监测、举报和问责制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教育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合理地安排孩子的课余生活,引导孩子走进社会,开展有益的实践活动,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加强学校管理,并逐步引入第三方评价监督机制,切实把“减负增效”贯穿到教育教学和校内校外各个方面。
(九)完善考试招生制度
改革和完善考试招生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的制度。合理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规模,消除考试入学的现象。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比例。进一步扩大热点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实行指标到校,分校录取。
第四章 基础教育
(十)强化学前教育公益性科学性
大力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发展。重视 0-3 岁婴幼儿教育,建立早期教育服务网络,开展面向婴幼儿监护人的公益性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到2020年,公益育儿指导服务城区覆盖率达100%,郊区县覆盖率达80%。
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导向。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学前教育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提高政府保障水平,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每个区县每年新改扩建2-3所达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到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 70%,进入公办幼儿园的幼儿占幼儿总数的80%以上。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优化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全面落实“以县为主,县、镇(街)共建”的管理体制,探索“统筹规划、多元投入、管办分工、购买服务”的学前教育发展模式。全市所有学前教育机构,均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必须按省级优质园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并按属地移交当地政府举办幼儿园,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改变其性质和用途。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严格执行办园标准,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2所达到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村办园全部建成合格幼儿园。到2015年,全市省优质园达75%以上;2020年,95%的幼儿园达到省优质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