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1、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在“牵手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各级各部门联系社区(村)的范围,市级机关继续联系“牵手行动”中的挂钩社区(村),区县各级机关负责与本地区范围内的所有社区(村)(市级机关联系的除外)建立挂钩联系,做到一个部门至少联系一个社区(村),确保覆盖全市每个社区(村)。各级机关会同所联系的社区(村)确定本单位干部的联系家庭,做到一名干部至少联系一户家庭,实现对社会各类群体的全覆盖。各级机关和干部要在2011年3月底前与所联系的对象对接到位,并在每个月非工作日时间,由领导干部牵头至少安排一次“居民接待日”活动,深入所联系的社区(村),与群众开展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
2、建立民情直达机制。各级机关和干部要通过上门走访、组织座谈、轮流驻点、下派锻炼及设立民情信箱等多种途径,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各级干部要建立“联系卡”并发放给所联系的群众,注明本单位主要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联系方式,便于群众沟通联系、反映情况。各级机关要建立联系群众台账制度,对联系活动登记造册,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梳理分类,及时上报舆情动态。
3、建立协调处理机制。各级机关和干部既要组织捐款捐物等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又要通过观念引导、技术培训、岗位输送和项目、资金、政策扶持等方式,增强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对群众反映的群体性、综合性意见和建议,在本地区、本部门权限范围内的,要及时处理并反馈;超出本地区、本部门权限范围的,要及时上报并提出建议;对有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诉求,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委社会建设工委和各民生工作部门组成的各级干部联系市民、服务百姓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考评及所有上报问题的汇总和分解落实;市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负责活动的跟踪服务,并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机关作风问题;市委社会建设工委负责牵头各民生工作部门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对重大问题提请领导小组或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解决。
2、深入宣传交流。依托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建立联动互动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活动中的新做法、好经验,做好先进人物、典型事例的宣传,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活动的意义和成效。通过座谈会、汇报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类交流活动,促进各级机关和干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