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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宣传教育组。
  组 长:唐 崛(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赖 伟(县文体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文体局、广播电视台等各抽一名人员。
  二、职责分工
  (一)指挥部职责。
  1、临阵应急:
  (1)接到预警信号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做好救灾的各项应急工作;
  (2)召开紧急会议,分析灾情,统一部署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3)掌握地质灾害动态,采取措施防止灾害发生;
  (4)向省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5)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居民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6)平息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谣传、误传,稳定民心,维护社会秩序。
  2、灾后应急:
  (1)灾害发生后,宣布灾区进入灾后应急期,接受和迅速执行省政府和省救灾指挥部关于救灾的各项指令;
  (2)宣布启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3)及时收集和上报本区域灾情和民情;
  (4)做好救灾物质的统一调拨和分配;
  (5)请求省政府、县人民政府应急求援;
  (6)做好灾区人民自力更生、发展生产、重建家园工作;
  (7)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传达落实抗灾救灾指挥的决策,组织和协调指挥各组的工作;掌握灾情和地质灾害动态,及时向上级报告;负责有关公文处理和有关文字材料工作;负责捐赠救灾物资的接收、调拨、使用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经费的开支。
  (三)灾情监视组职责。
  了解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及时收集、调查、落实异常情况。
  (四)医护卫生组职责。
  确定医疗队的布局和工作区域;统一调度医疗力量,迅速组建地质灾害医疗点和建立急救中心;负责伤员救护及安排救护车辆;做好伤病员抢救工作。
  (五)物资保障组职责。
  做好抗灾救灾物资的调拨、保管和分配;办理物资调拨、分配的有关手续。
  (六)抢险救援组职责。
  迅速组织群众、武警中队、民兵抢救被倒塌建筑埋压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物、文物;组织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梁,通讯设施等,负责有关人员和急需物资的运输工作,帮助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七)交通运输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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